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档案工作的通知
相关单位部门、各学院:
为做好2025届毕业生档案工作,根据学校总体部署,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档案装袋材料
(一)本科生档案装袋材料
1.本科学习阶段成绩单(盖学籍成绩管理专用章);
2.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3.政审材料;
4.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书;
5.正式党员、团员材料;
6.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证书(原件);
7.违纪处分材料;
8.档案转递单;
9.其它重要材料。
(二)研究生档案装袋材料
1.研究生学习阶段成绩单;
2.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3.政审材料;
4.学位申请审批表;
5.正式党员、团员材料;
6.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证书(原件);
7.违纪处分材料;
8.档案转递单;
9.其它重要材料。
二、任务分工
(一)档案馆在学工部、教务处、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处、组织部、校团委协调下具体负责毕业生档案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实施工作;负责组织毕业生档案抽查、转递、查询及后续事宜。
(二)各业务部门是学生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负责向学院提供毕业生档案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任务分解如下:
教务处:本科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学工部:违纪处分材料
研究生处:研究生在校学习成绩单、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批材料
招生就业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政审材料、毕业生档案转递编号、邮寄地址等
学位办:学位审批材料、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书等
学院:正式党员材料(预备党员档案不装入个人档案,按组织部要求办理)、团员材料、档案转递单(见附件1)
优秀毕业生证书及其它重要材料由学生本人自愿提供。
(三)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毕业生档案的整理、装袋和核查工作。
三、 时间安排
6月13日前,相关业务部门将所形成的学生个人档案材料分发至学生所在学院,由学院指派专人进行清点、整理、汇总。
6月13日—24日,以学院为单位,安排专人到档案馆开展材料装袋、档案封面信息填写、档案密封工作,填写并移交《2025届毕业生档案转递状态汇总表》(见附件2)。
6月20日前,招生就业处将学生档案转递地址汇总表交档案馆执行。
6月24日,档案馆组织各学院对学生档案进行核查、调整,同时受理学生档案邮寄地址变更,逾期不再受理。
6月30日前,档案馆完成毕业生档案的转递。
档案寄出后,档案馆将在网页上及时公布毕业生档案运单号,各学院负责提醒毕业生及时跟踪档案去向。
7月1日—11日,完成毕业生档案遗留问题、退档处理等后续工作。
四、关于档案保留
(一)直接攻读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档案,不转寄,由研究生处向档案馆提供名单,当前所在学院封装后统一移交档案馆。
(二)除继续在我校读书的毕业生档案外,其他毕业生档案原则上不保留。确有特殊情况者,本人需在6月13日前(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并填写申请表(见附件3),经所在学院辅导员及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和档案馆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暂存手续,暂存期不超过两年。
五、工作要求
(一)毕业生档案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本人都高度关注,请相关业务部门和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做好档案材料的形成、核验、整理和移交工作。
(二)毕业生档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要求高,请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严格按照要求,耐心、细致、高质量完成各环节任务。
六、重要提醒
(一)毕业生档案由学校档案馆通过EMS中国邮政统一寄送,不由毕业生本人自带。
(二)为确保档案转递及时、不丢失、不退回,毕业生应特别注意:
1.档案邮寄地址务必写清楚、详实,并经本人核实确认。邮寄地址应当是生源地、单位(须为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须为所在地人社局下属的人才交流中心)。
2.所留查询电话须为接收方正常使用的工作电话。
(三)职能部门形成的档案材料须为最终材料,且加盖公章;凡手写的材料须用碳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规范、工整和清楚,切勿涂改,若涂改,须加盖手印。
联系人:骆老师;联系电话:023-6502****。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25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单
2.2025届毕业生档案转递状态汇总表
3.2025届毕业生档案暂存申请表
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