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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发布时间:24-03-23 08:27:19  浏览次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增强档案法规意识,3月22日下午,档案馆组织全体馆员开展专题学习。全体专职档案员及总支书记杨文兵参加了学习,学习由部主任子辉主持。

会上,杨文兵书记对《条例》的修订背景和《条例》与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对照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领学了主要内容。全体馆员认真学习领会了《条例》,并结合具体工作交流了心得体会。大家一致认为,《条例》在《档案法》基础上,对档案收集管理、档案安全管理、档案利用、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对全面提升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全体馆员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以学习贯彻带动档案工作提质升级。为此,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熟读条文,精准把握条文内涵。要反复研读《条例》,准确把握《条例》所规定的范畴、操作流程、技术要求等;二是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业务培训、法规解读、横幅标语、制度修订等形式,宣传《条例》,增强全校师生法制意识;三是强化责任,注重落实。在业务工作中要以《条例》为指导,压实工作职责,提升档案立卷、加工、管理、应用质量,改进工作,久久为功;四是强化安全,铸牢底线。织牢“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控体系和人人有责的保密体系,落实落细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全力保障馆藏实体档案和数字档案安全。五是强化创新,踔厉奋发。以新档案馆建设为契机,加快实现档案管理数字化转型,改进管理与服务方式,提升办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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